一、起草背景
供應商通過串通投標的方式排擠競爭對手,直接影響政府采購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近年來,隨著政府采購制度建設不斷完善,供應商信用信息查詢使用、失信聯合懲戒、違法違規處罰等的措施不斷加強,供應商依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意識不斷提高。但是,由于社會誠信體系不健全、對串通投標法律認定難等原因,一些供應商為謀取中標鋌而走險,串通投標行為時有發生,影響政府采購公平競爭。為加強政府采購活動監管,維護政府采購市場環境,我們研究制定了《河南省財政廳關于防范供應商串通投標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二、制定原則
(一)堅持以“防”為先。政府采購法律法規明確13項串通投標的情形,實踐中串通投標認定比較困難,有些疑似串通投標的現象,因為財政部門缺乏調查手段或者法律依據不充分而無法查實認定?!锻ㄖ穲猿诸A防為主,重點在采購活動開始前做好防范措施。如加強供應商普法和串通投標警示宣傳、招標文件約定涉嫌串通的投標無效的情形等。
(二)堅持大數據思維。目前,串通投標的手段越來越多、隱蔽性越來越強,有些串通行為依靠人工很難發現和判斷?!锻ㄖ菲鸩葜?,本著防范串通投標由“人盯”向“技防”轉變的思路,強調通過對歷史交易數據的分析,加強串通投標的預警和防范。
(三)動員社會監督。由于財政部門對供應商串通投標監督手段和力量有限,《通知》起草中,我們通過擴大信息披露范圍的方式,接受社會監督。如,公開未中標供應商名稱、地址等信息,讓社會知曉中標供應商信息,又了解未中標供應商信息,便于社會監督。
三、防范供應商串通投標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加強采購文件編制環節防范。列舉了法律法規沒有明確、實踐中涉嫌串標的7種情形,通過在招標文件中約定投標無效的方式,防患于未然。
(二)加強大數據分析預警。提出建立電子交易大數據分析預警機制,通過供應商或供應商群體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歷史數據分析,為項目評審和監督檢查提供數據支撐。
(三)加強政府采購信息公開。擴大政府采購信息披露范圍,將未中標(成交)供應商名單和地址、評審結果排序等信息一并公開,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
(四)加強監督檢查和處理處罰。強調財政部門依法履職加強串標行為的處理處罰力度,對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查處。
(五)強化聯合懲戒。提出與招標投標領域處理處罰信息共享和互認,對人民法院涉及政府采購案件裁判文書中認定有串通投標的,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財政部門可依據法院判決追加行政處罰。
(六)加強供應商普法宣傳。旨在讓供應商了解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權利和義務,知曉串通投標的法律責任和嚴重后果,促進供應商依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